申请资助程序和要求2006年08月29日 11:43
1.在祖国内地义务教育阶段、高中阶段(含普通高中、职业高中和中专、中技学校的学生)、高等教育阶段(含普通高校本科生、专科生和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的学生)、在祖国内地学习的香港、澳门、台湾地区的家庭困难的各类学生,需向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提交书面资助申请,并填写《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资助计划申请表一》、《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资助计划申请表二》和《本人承诺书》,一并邮寄到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。2.在填写申请表之前,请先查阅《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助学计划实施暂行办法》。申请书各项内容要实事求是,逐条认真填写。表达要准确、严谨、字迹要清楚易辨。 3.学生个人申请需提交学生所在学校出具的证明。证明的主要内容:申请资助的学生确系本校学生、学生在学校是否品学兼优、学校有无给学生提供减免学费或有无奖学金、申请助学贷款等,学校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方为有效。另需学生户口所在地政府部门出具的家庭贫困状况的说明,并需加盖公章。 4.申请材料邮寄到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后,由基金会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,合格者根据《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助学计划实施暂行办法》第七条、第八条规定办理。 5.申请人资助年限一般为一年一申请,特殊情况可另行考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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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金会介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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捐款说明
【人民币捐赠】
账户名称: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 账 号:0114014210006004 开户银行:中国民生银行北京金融街支行 银行行号:305100001145 【美元捐赠】 账户名称: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 账 号:778350016633 开户银行: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银行行号:104100000045 【港币捐赠】 账户名称: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 账 号:0114134210000017 开户银行:中国民生银行北京金融街支行 银行行号:305100001145 |